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5-22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 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
议案》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2025-12)及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5-20)。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与现场表决及网络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总数为 29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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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 1,907,207,6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729,193,841 股的 69.8817%。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并参与表决的股东为 2 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1,504,074,7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729,193,841 股的 55.1106%。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 297 人,代表股份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全部通过网络投票,投票人数 296 人,代表股份 47,868,4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6,753,5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 377,07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弃权 77,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 402,678,811 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4%;反对
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414,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14%;反对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9%。
(2025-14)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的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6,738,3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4%;反对 381,737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 87,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
,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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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 402,663,644 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6%;反对
,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399,1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97%;反对
弃权 10,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8%。
本 议 案 已 审 议 通 过 。《 2024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详 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6,748,2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反对 384,037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 75,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 402,673,544 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1%;反对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409,0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04%;反对
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3%。
本 议 案 已 审 议 通 过 。《 2024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详 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6,667,3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7%;反对 464,37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弃权 75,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 402,592,611 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0%;反对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328,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13%;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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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6%。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 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6,727,7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8%;反对 405,337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弃权 74,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 402,653,044 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0%;反对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388,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76%;反对
弃权 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7%。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15)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的《中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6,709,1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9%;反对 425,237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弃权 73,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 402,634,444 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4%;反对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369,9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87%;反对
弃权 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0%。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的《中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5-12)。
表决结果如下: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6,679,7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3%;反对 372,337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弃权 155,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
,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 402,605,044 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1%;反对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340,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73%;反对
弃权 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9%。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 (2025-16)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4,378,36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 2,761,67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8%;弃权 67,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 400,303,609 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82%;反对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039,1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894%;反对
弃权 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3%。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 (2025-17)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柴玲律师、王念慈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经验
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见书》
;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