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184 证券简称:国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一)首次授予的 1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二)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拟回购注销其
他首次授予的 49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666,291 股。公司监事会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有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郭守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并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
其他首次授予的 49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666,291 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总量 2,220,973 股的 30%)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
下期解除限售,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686,29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三、回购基本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离职核心员工郭守前。
自《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红利、拆股、配股或缩股、分红派息等事项,因此,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4.12 元/
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预计为 4.12 元/股×20,000 股=82,400 元加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回购注销
《激励计划》其他首次授予的 49 名激励对象。
其他首次授予的 49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2,220,973 股的 30%,即
自《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红利、拆股、配股或缩股、分红派息等事项,因此,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4.12 元/
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预计为 4.12 元/股×666,291 股= 2,745,118.92 元加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拟注销数 剩余获授股 拟注销数量占授予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股) 票数量(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90,000 210,000 30.00%
二、核心员工
核心员工小计 596,291 1,344,682 30.72%
合计 686,291 1,554,682 30.62%
四、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等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用于上市公司为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0 0% 0 0%
总计 133,300,000 100% 132,613,709 1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 2025 年 5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五、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维持
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以及公
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
造价值。
六、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之日
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
权人通知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
意见》
(五)《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