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0 证券简称:国脉文化 公告编号:临 2025-014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新
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审众环的原审
计服务合同已到期,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工作规则》
《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
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按照公司采购相关制度,综合考虑会计
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信永中
和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沟通,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同意聘任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
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超过 700 人。
(7)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0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
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
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邵立新先生,199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智月红女士,201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质,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
公司超过 10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 56.18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
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
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中审众环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自 2021 年至 2024 年,中审众环已连续 3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2024 年度中审众环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中审众环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
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众环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及对公司发
展所给予的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公司与中审众环的原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根据《中央企业财
务决算审计管理工作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按照公
司采购相关制度,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
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
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前后任审计事务所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
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
证明材料,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本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是符合公司相关制度的,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信永中和具备相关审计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
好,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选聘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聘请
信永中和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