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5-037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5月9日9:1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召集、召开方式、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总股份的 32.979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400,660,18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88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6 人,代表股份 27,204,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969%。
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6 人,代表股份 27,204,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969%。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进
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102,4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821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1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4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7.1975%;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858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099,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821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1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3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7.1876%;反对 25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9480%;弃权 50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864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088,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8186%;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1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2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7.1472%;反对 26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9656%;弃权 51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887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065,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813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1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0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7.0626%;反对 28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425%;弃权 5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894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032,2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805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1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3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6.9395%;反对 3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1469%;弃权 5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913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6,837,9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7600%;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1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7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6.2253%;反对 48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7990%;弃权 5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9758%。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的初月平律师、覃炜律师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和《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