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25-035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674,924,800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6,749,248.00 元,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4,924,8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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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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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