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 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表决结
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
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
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配预案的事项》,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
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表决结
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
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
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676,585.97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
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49,289,284.32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为 257,965,870.29 元;公司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312,798.25 元,扣除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38,482,127.87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42,794,926.12 元。
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以此计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5,655,266.04 元(含税)。
(1)2024 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5,655,266.04 元(含税);
(2)2024 年度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情形;
(3)2024 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5,655,266.04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2.81%。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
按照“投资者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涉及的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5,655,266.04 0 29,658,393.5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73,876,946.57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65,313,659.59
(元)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
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
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