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悦康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康药业”“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悦康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9 号),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3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219,24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290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 预计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入金额
FDA标准固体口服片剂生产车
间建设项目
固体制剂和小
颗粒剂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3,500.00 3,500.00
容量水针制剂
高端生产线建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一致性评价
设项目 研究及胶囊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小容量注射剂智能化生产线建
设项目
小计 27,500.00 26,500.00
合计 151,500.00 150,500.00
注:1、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1,751.55 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 51,251.55 万元。2、截至
(www.sse.com.cn)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7.50%。
同时,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中使用;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
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该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
超募资金仍在募集资金专户中,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
提供财务资助。
四、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的战略安排及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决策后拟取消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终止公司因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该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上述超募资金仍在募集资金专户中,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
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此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终止公司因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
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此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终止公司因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
对公司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对公司流动
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
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立斌 王天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