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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ST旭蓝: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4 01:05:06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5-016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4〕154 号),责令要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77.96 亿元应在收到决定
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上述责令整改事项的期限已于 2025 年 1 月 5 日届满,
公司未能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整改,公司股票自 1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截至 3
月 5 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5.27 亿元未能完成清收整改,公司股票于 3 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5.27 亿元,清收未有实质性进展,
目前未有偿还的实质性方案及明确时间表。
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或者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存在其他非经营性
占用资金情形,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
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4 年 9 月 6 日,因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立案
调查。公司先后被两次立案调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30,000 万元–50,000 万元。鉴于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财务公司存款问题是否能如期解决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难
以估计前述事项对公司减值损失的准确金额,前述两项如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最高计提坏账金额约为 96 亿元,进而可能导致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增加亏损
意投资风险。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进展及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4〕154 号),责令要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77.96 亿元应在收到决定
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相关规定,若
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
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
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75.27 亿元,清收
未有实质性进展,目前未有偿还的实质性方案及明确时间表。公司股票已自 3
月 7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ST 旭蓝;证券代码:000040)。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4.18 条的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整改,深
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
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
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7 月 9 日起已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合计 77.96 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9.8.2 条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7 月 9 日起已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立案调查;2024 年 9 月 6 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公司及公司
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公司先后被两次立案调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公司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99.35%,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冻
结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针对
公司股票可能触发规范类强制退市情形进行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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