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0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在上
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999 弄 3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臣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一)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3 月 12 日,授予价格为 21.62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16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0.00 万股。
表决结果:2 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关联监事刘海旺先生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