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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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均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24 年度向
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将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不超过 7 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为上述综合
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 6.5 亿元(含)的担保额度,授信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正新视界”)下属子公司山南康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康佳”)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该
笔授信业务的本息还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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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 经审批
本次担保 本次新 本次担保
最近一期 可用担 是否
担保 担保方持 前剩余担 增担保 后剩余可
被担保方 经审计的 保额度 关联
方 股比例 保额度 金额(万 担保额度
资产负债 (万 担保
(万元) 元) (万元)
率 元)
山南康佳医疗 间接
公司 41.58% 43,000 22,081 1,000 21,081 否
器械有限公司 100%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南康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2003213780717
法定代表人:周永燕
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乃东县德吉小区续建商品房 7-8-9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13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化妆品批发;专用设备
修理;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
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服
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
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光正新视界 100%股权,光正新视界持有上海宏双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宏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持有山南康佳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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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山南康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674.39 20,229.03
负债总额 6,933.06 6,503.22
净资产 9,741.33 13,725.81
营业收入 23,303.28 16,572.60
利润总额 7,036.78 4,379.22
净利润 6,399.91 3,984.49
五、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签署地点:上海
保证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山南康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额度:债权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及利息等相应费用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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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
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
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且公司及子公司资信
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本次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取得相关金融机构一定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
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
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间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证,有助
于帮助其减少融资成本和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子公司资信良好,偿
债能力较强,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0,519.00 万元,其中实际
发生的担保总金额为 50,51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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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情况。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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