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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2 20:57:28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4 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 2024 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业务期间和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以及法
律、法规限制的期限内,项目组成员及主要近亲属能够在实质和形式上保持独立
性。信永中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
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职责。综上,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根据《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
审计的通知》     (财会〔2023〕30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顺
利开展,基于信永中和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后,公司拟聘任其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此次聘任
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股东大会授权后公
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 2024 年年度内控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等与
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截至 2023 年末,信永中和合伙人 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0.46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30.15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9.96 亿元。2023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238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云虹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峰先生,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3)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信永中和内控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
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记录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内控审
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内控审计的专业能力,符合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工
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内控审计机
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 2024 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和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等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内
容详见 2025 年 1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震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内容详见 2025 年 1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自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
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
系方式。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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