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苏州银行: 关于提前赎回苏行转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1 20:14:19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06
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苏行转债”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苏行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投资者持
有的“苏行转债”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
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
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形
  自 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行”)股票价格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苏行转债”当期转
股价格 6.19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8.05 元/股),根据《苏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约定,已触发“苏行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5 年 1 月 21 日,本行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苏行转债”的议案》,
决定行使本行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苏行转债”全部
赎回。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苏行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
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苏行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
为 101.35 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 年 4 月 12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25 年 3 月 7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329(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 IA=B×i×t/365=100×1.50%×329/365≈1.35 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35=101.35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行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3 月 6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苏
行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日(2025 年 3 月 6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苏行转债”。本次赎回
完成后,“苏行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
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苏行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苏州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2-69868509
  三、本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本行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苏行转债”的情况
  本行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经核查,本行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国际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交易“苏行转债”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期初持有数      期间合计买入数      期间合计卖出数   期末持有数
  公司名称
            量(张)        量(张)         量(张)     量(张)
苏州国际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本行不存在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苏行转债”的情况。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债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定,
 “苏行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1.35 元(含税),
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1.08 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
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定,对于持有“苏行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
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1.35 元(含税)。
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
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持有“苏行转债”的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包括 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
币 101.35 元。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
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二)关于办理可转债转股事宜的说明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
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余额,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
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风险提示
  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3 月 6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苏行转债”将被强制
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苏行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投资者持有的“苏行转
债”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
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本次“苏行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
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
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的核查意见;
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1-21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1-21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