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经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过《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鉴于
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能存在因“湘佳转债”转股而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故公司拟以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45,138,2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分 红 总额 (含 税) / 公 司 总股 本) *10=( 29,027,644.20 元 /145,138,221 股 )
*10=2.000000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000000 元/股。
为 29.68 元/股,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调整“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八、备查文件
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