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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7 19:05:10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4,932,503.3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为 162,773,086.19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 797,549,768.54 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56,721,478.76 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对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的信心,结合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业绩、盈利情
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 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预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 463,629,103 股(总股本 466,295,73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2,638,629 股以及拟回购注销股份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
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综合考虑未来战略规划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相关规定,给予了广大投资者良好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将该利润分
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024 年-2026 年)》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体现了公
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
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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