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1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
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5
日、2024年7月2日和2024年7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
告编号:2024-032、2024-033、2024-03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1)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日收盘,公司股价为3.96元/股,已超过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限,公司通
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0%。
二、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自回购开始之日起,公司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及股价整体表现,但从2024年8月30日开始,
公司股价呈上行趋势,且多次触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大部分时间盘中股价均超过回购价格上
限3.34元/股,公司综合考虑二级市场动态和回购方案等因素,暂未实施回购。
三、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
股价的整体表现,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