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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7 20:08:54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4-116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召开。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744,335,652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份 9,533,739 股,故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34,801,913 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9 人,代表股份 383,334,23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6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08,497,4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8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5 人,代表
股份 74,836,7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84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5 人,代表股份 10,912,15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 382,464,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0%;
反对 93,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2,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8565%;弃权 776,60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9,95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6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462,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6%;
反对 97,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0,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8948%;弃权 774,20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9,95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4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 382,403,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3%;
反对 134,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81,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2369%;弃权 795,26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9,95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79%。
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获授权益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385,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5%;
反对 155,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63,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4254%;弃权 793,2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95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9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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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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