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ST中利: 关于重整进展暨在继续推动重整程序中完成资金占用整改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7 19:24:15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4-14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暨在继续推动重整程序中完成资金占用整改及
                  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被江苏
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裁定受理重整;于 2024 年 12 月
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18.05 亿元(含违规担保 1.12 亿
元)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开市起已被实施停牌,停牌期限
不超过两个月。停牌期间,公司继续积极推进重整的各项工作,拟在破产重整程
序中积极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截至目前,通过债权人豁免(实际确认的金额)和
财务投资人现金出资,其合计金额完全覆盖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金额。
   现就上述情况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同时,公司分别与产业
投资人、牵头财务投资人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
投资协议》。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苏州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
止公司重整程序。
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和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核查意见,常熟光晟新能源有限
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完成董事会改选后,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体重整投资人按协议约定支付的款项(含重整投资款及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款项)。
定书》,苏州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债权人应在 2024 年 12 月 3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
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涉及的《重整计划(草案)》议案已经本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表决通
过。
复》和(2024)苏 05 破 50 号之一《决定书》,苏州中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
营业,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草案)摘要》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江
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和《关于召
开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重整投资人受让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转增股份价格的专项意见》。
告》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开盘参考价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
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
项意见》,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不作
调整。
   目前,为执行《重整计划》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
转增 2,135,878,317 股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后续管理人将协助公司根据《重整计划》之规定,
向法院申请划转至重整投资人、债权人等相关账户。公司正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关于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并将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申请复牌。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采取清收占款措施的具体计划与进展
   公司董事会一直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持续敦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规定
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给上市公司,作为本次资金占用还款的保证;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
持有的常熟市中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5%股权的收益权作为还款义务的担
保。上述情况均已履行了公证手续。
生效的相关代为履行协议,相关债权人自愿以其债权帮助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等
额代为履行(豁免)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相关代为履行债务不再向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追偿。截至目前,公司、公司子公司分别与相关债权人签署了
自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日起生效的相关代为履行(豁免)协议,金额共计
的金额的计算日期将截至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日)。
  综上,通过债权人豁免(实际确认的金额)和财务投资人现金出资,其合计
金额完全覆盖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金额。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问题将于 2024 年底完全解决。
  三、风险提示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
险警示情形,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亿元)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开市起已经被实施停牌,停牌
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公司拟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积极完成资金占用的整改。目前,
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公司正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资金占用清
偿情况的专项说明,并将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申请复牌。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
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2-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2-27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