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浦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多浦乐的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现场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高俊、白毅敏
实施培训人员:高俊
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培训对应期间:2024 年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相结
合的方式参加此次培训。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并购政策和操作要点,包括募
集资金的相关法规、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募集资金的管理监督、并购新政解
读、并购市场变化情况及趋势、并购实操难点及措施等,并结合典型案例,传达
了最新的监管态势。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本次培训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和交流的形式,围绕资料重点内容、结合
案例分析向参训人员做了详细讲解。现场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
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
讲解相关制度及处罚案例,参与培训的人员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增强了公司及上
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参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
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 俊 白毅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