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4-057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无锡市力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无锡市力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力
鼎基金”)
投资金额:本次增资完成后力鼎基金注册资金由 10,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
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由 9,900 万元增至
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合伙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对力鼎基金构成控制,并将其纳入到合并报表中。
相关风险提示:
济、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环境、运营管理整合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
项目退出、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业务需要,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于 2024 年 6 月与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关于无锡市力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合
伙协议”或“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无锡市力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9,900.00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金额的
合伙企业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
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本次增资情况
根据合伙企业合伙人会议对投资项目的审议情况,经合伙企业各合伙人研究
决定对力鼎基金进行增资,力鼎基金注册资金由 10,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由原来 9,900 万元增至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不变,本次不涉及新增合伙人。
(一)增资前后合伙人出资情况
增资前 增资后
合伙人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类型
(万元) 例(%) (万元) (%)
厦门纵横金鼎私
普通合
募基金管理有限 100.00 1.00 100.00 0.67
伙人
公司
无锡力芯微电子 有限合
股份有限公司 伙人
合计 10,000.00 100.00 15,000.00 100.00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无锡市力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
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力鼎基金进行增资 5,000 万元,认缴力
鼎基金的出资总额由原来 9,900 万元增至 14,900 万元,所占份额由原来 99.00%
增至 99.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对力鼎基金投资 14,900 万元(含
本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伙协议主要修改内容
力鼎基金各合伙人基于本次合伙企业变化共同签署了《无锡市力鼎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决议》及《无锡市力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力鼎基金注册资金由 10,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15,000 万
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由原来 9,900 万元人民币增
至 14,900 万元人民币,所占份额由原来 99.00%增至 99.33%。普通合伙人厦门
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不变,不涉及新增合伙人。除上述内
容之外,未对原合伙协议其余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三、 基金的基本情况(增资前)
缴。
SAMU94。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例(%)
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1.00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900.00 99.00
合计 10,000.00 100.00
四、 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业的资金募集应依法、合规地以非公开方式对合格投资者进行,合伙企业不得以
任何形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合伙企业份额。
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
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
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伙期限和投资领域
日为退出期,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合伙企业的存
续期限进行一次或多次延长,但其独立决定进行延长的期限合计不超过两年。已
延长两年期满如需继续延长的,需经普通合伙人及占全部实缴注册资本三分之二
以上份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
权,兼顾投资于新三板已挂牌、股权类基金份额和普通合伙人认为符合合伙企业
利益及法律规定允许投资的其他投资机会,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不限
制投资行业或投资领域。
(三)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获得的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09988。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
经济贸易咨询。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聚焦主业为发展目标,借助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的优势和资源,获取优
质项目资源,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合作机会。本次增资是在保证主营业
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和财务压
力,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 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进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济、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环境、运营管理整合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
项目退出、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