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112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 777 号科大国盾量子
科技园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34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1,070,405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兼总裁应勇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1,000,218 99.3659 25,181 0.2274 45,006 0.406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中电信量子集 ,218 9 1 6
团发生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设计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议案 1 需要回避的股东: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潘建伟先生、彭承志先
生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张大林、费林森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
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