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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7 07:22:36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4-069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对外财务资助情况:被资助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绿都房地产”)的少数股东常州君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君德实业”);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 344,039,757.73 元;年利率 3.35%;
期限自 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4 日(按资金实际到账日开始计算期
限)。
    履行审议情况: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黑牡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同意绿都房地产向少数股东君德实业按其所持有的49%的股权比例提供为期不超
过24个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880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不低于人民币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在财务资助期限内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每月公布的LPR
进行调整;同时,其以同等条件按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所持51%股权比例,
向黑牡丹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7,120万元财务资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绿都房地产分别与君德实业及黑牡丹置业签订了《借款协议》,绿都
房地产向君德实业提供人民币344,039,757.73元的财务资助、向黑牡丹置业提供
人民币358,082,196.82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3.35%;期限自2024年12月25
日至2026年12月24日(按资金实际到账日开始计算期限)。
  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君德实业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财务
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
情形。
  二、被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君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6967067053
  注册地:常州市新北区飞龙中路 168 号绿都万和城三区 28-402
  主要办公地点:常州市钟楼区通江南路 88 号新城国际大厦 23 楼
  法定代表人:李芝玲
  注册资本:44,444.4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26 日
  经营范围:对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行业、生物化工的投资;电子通信的技
术开发;生物技术产品投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州新城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90%,常州新城亿凯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
  关系说明:君德实业为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 49%股权的股东,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君德实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41,466.32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8,820.00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132,646.32 万元;2023 年
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0.00 万元,资产负债率 6.23%。
(未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君德实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45,208.41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12,562.08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132,646.33 万元;2024 年
   君德实业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正
常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绿都房地产已向君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
人民币 8,820 万元,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绿都房地产与君德实业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出借方(甲方):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借款方(乙方):常州君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柒角叁分(¥344,039,757.73 元)。
日开始计算期限。借款期限根据双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也可提前归还借款。
借款额*实际占用天数*利率/360。
借款利息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借款利息的同时,
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归还借款,因乙方未归还借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还款。如乙方不按期偿还乙方借款,甲方有权限
期追回借款,并按年利率 8%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四、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绿都房地产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本次提供财务资
助系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控股子
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君德实业经营正常,信
用良好,具备偿还能力,且可在项目竣工结算利润分配时抵减尚未偿还的财务资
助余额,故绿都房地产向君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 104,317.42 万元,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36%;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
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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