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2 证券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二街 17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6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14,011,238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兴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13,876,828 99.8821 91,292 0.0801 43,118 0.0378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侦、崔红菊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