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化学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股份情况: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4.372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莫鼎革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708,650,011 99.9233 1,096,100 0.0404 981,100 0.036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审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事务所
律师:王彩虹、任静怡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