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4-074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公司名称: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 590
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506.23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不低于
本公司担保金额对应的未来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头与河北国控津城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控津城公司”)、
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组成联合体中
标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区域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 PPP 项目。本公司以自有资金
出资 1.28 亿元,持股 59%;河北国控津城公司出资 0.65 亿元,持股 30%;石家
庄市藁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0.2 亿元,持股 9%;石家庄藁城经济开发区
政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0.022 亿元,持股 1%;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出资 0.02 亿元,持股 0.9%;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出资 0.002 亿
元,持股 0.1%,共同成立了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
北国津公司”),负责藁城项目设施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
移交,并在特许经营期内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为缓解资金压力,河北国津公司申请向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 1,000 万元,
本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为河北国津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河北国津公司为本公司提供
反担保。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 59%的债务,包括
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590 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
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
清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及本公司今日刊
发公告的其他担保金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83,269.44
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05%。根据本公司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融资
提供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74,640 万元的担保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的议
案》,该事项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审批,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河北国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
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国内贸易代理;劳务服务;租赁服
务。
截至 2023 年 12 月底,经审计的河北国津公司资产总额 40,867.56 万元、净
资产 26,311.63 万元、负债 14,555.93 万元、流动资产 10,849.26 万元、流动负
债 5,068.07 万元、营业收入 5,944.07 万元,净利润 1,365.19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35.62%。
截至 2024 年 11 月底,河北国津公司资产总额 43,528.89 万元、净资产
为 35.75%。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河北国津公司 59%股份,河北国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本次为河北国津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
项下 59%的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590 万元以及利息、
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
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河北国津公司以不低于本公司担保金额对应的未来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
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贷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由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北国控津城公司 40%的股份,河北国控津城公司是本公
司关联方;因其持有河北国津天创公司 30%股权,则河北国津天创公司是本公司
关联附属公司,本公司为其担保构成关连交易,但属于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就关
连交易的全面豁免情形。
关联董事唐福生先生、安品东先生、王永威先生和潘光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河北国津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90 万元贷款以及利息、
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反担保协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83,269.44 万元
(含本次担保金额),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占本公司
最近一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1.0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