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日上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日上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日上集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4 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06,948,029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29,399,929.3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044,213.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18,355,716.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67 号),确认募集
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2,939.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1,835.57 万元全部用于投资“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
造项目”。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11 月 截至 2024 年 11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净额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 月 30 日投资进
投入金额 度
福建日上锻
轻量化锻造铝合 11,800.00 11,053.87 93.68%
造有限公司
金轮毂智能制造
日上车轮(越
项目 20,035.57 10,974.92 54.78%
南)有限公司
合计 31,835.57 22,028.79 69.2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关于拟在越南投资新建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日上车轮(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越南公司”)
继续实施募投项目。2023 年 4 月,公司经越南广宁省计划投资部审核获得该项
目的《投资许可证》,并完成了日上越南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日上越南公
司设立完成后立即开展购置土地、项目报建、预订设备等建设工作。
Inc 公司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在越南使用中国车轮组件制成且直径为 12 至 16.5
英寸的钢制车轮发起反倾销反补贴的范围调查。2024 年 4 月 30 日,美国商务部
作出裁决,撤销了其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发起的该项范围调查。2024 年 7 月 3 日,
因美国 Accuride Corporation 和 Maxion Wheels USA LLC 公司申请,美国商务部
再次对在越南使用中国车轮组件制成、直径为 22.5 至 24.5 英寸的钢制车轮发起
范围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5、2024-006、2024-022、2024-035))。尽管日上越
南公司的募投项目规划了全道车轮生产工序和完整的生产线,且生产的产品也将
严格遵从越南海关原产地证要求,但考虑到调查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
基于谨慎原则调整了日上越南公司的建设进度,分步实施,优先规划锻造铝合金
生产线的建设,对部分配套钢制车轮生产线予以适当延后。
综上,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对 “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进
行延期,预计可使用状态由原定的 2024 年 12 月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本次调整
除延期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用途等均未发生变化。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
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延期
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
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的,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学霖 王水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