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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科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6 05:00: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南网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70.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24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3,672.8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
费用 3,393.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0,279.8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再扣除律师
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需支付的其他费用 1,333.58 万元(含拟置换发行费
用 474.6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8,946.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753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变更,当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金金额
      合计                52,716.45        52,716.45           33,985.40
  公司已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首次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总额及投资明细、新增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披露的《南方电网电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总额及投
资明细、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相关议案已经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11月25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959.52万元(不含支
付发行费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8,114.58万元(含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
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
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
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情况请参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方
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7)。
  截至2024年11月25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银行名   产品名                                             预期年化收          是否
            金额(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称     称                                                益率          已赎回
招商银
      结构性
行广州         20,000.00        2024/9/27   2024/12/27   1.55%-2.35%        否
      存款
 分行
中信银
行广州   结构性
高德支   存款
 行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
项目,且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尚未确认用途,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
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
二个月,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
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
况下,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亦不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
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为控制风险,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尽管总体风险可控,但金
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介入,但不排除该银行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控风险。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在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
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综上,监事会
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龚建伟、张   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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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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