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奥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金奥博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103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76,270,197 股新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5,584,196.64 元,扣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0,655,501.92 元 ( 不 含 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2SZAA20002
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
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拟投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诺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 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
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序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拟投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诺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 北京金奥博众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 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 68,492.87 68,492.8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
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或
《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所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
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各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 原计划项目达到可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金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 32,057.68 32,057.68 1,277.68 2025年1月5日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
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
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4,129.58 14,129.58
合计 68,492.87 68,492.87 23,790.65
注:投资进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通过购置工程机械设备与爆破服务检测设备,
引进高端爆破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爆破工程服务能力;“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
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对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
配套电子雷管脚线,并搭建完善的生产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
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购置相关软硬件设备,搭建涵盖“爆破技术研
发+行业信息服务”的运营平台。上述项目原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5
日。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期限
进行延期。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实施与采矿、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景气程度紧密相关,为
了推动项目的顺利进展,公司在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拓展市场渠道和客户关
系,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基础。鉴于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
同时综合考虑前期宏观环境变化、行业周期性变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为确保募投
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实
施进度有所放缓,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7 年 1 月 5 日。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建设的泰山民爆年产 3500 万
发和年产 2000 万发电子雷管装配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通过项目符合性核查后投产,
当前各项实施工作的进展已接近尾声。鉴于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收尾、验收等工作,基
于审慎原则,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 月 5 日。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是通过引进先进的研发设
备和优秀的人才,提升公司爆破工程技术开发应用,为公司爆破工程业务提供技术及人
才储备;同时开拓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业务,为民爆行业内企业、从业人员等提供智慧
化的管理系统和服务平台,助力行业搭建“互联网+”的信息管理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战略部署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
民爆行业也在积极推进数字化、信息化转型,这一转型旨在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民爆
行业全方位全链条的普及应用,助力民爆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工业互联
网和安全生产融合应用持续深化,民爆行业加快数字技术赋能是当前行业发展的重要趋
势。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研发实践经验,考虑项目投入研发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
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 月 5 日。
为保证募集资金运用合理性,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更好地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上坚持谨慎态度,会对项目具体设备选型、设计和技术方
案等审慎考虑,合理地进行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公司将及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积极分析和判断市场变化,协调各项资源配置,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序推
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
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
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延
期。
(二)监事会意见
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
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
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
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
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坚 孙瑞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