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作为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现就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
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关于与关联方哈尔滨工业大学签署技术开发合同、与哈尔滨工业大
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拟签署的技术开发合同、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签署的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
动的正常行为,存在一定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定价系经双方根据合同实际情况
协商、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同意将上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