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 560 号张
江大厦 20 楼芯原股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24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45,857,558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行表决。公司董事长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主持现场会议。
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45,464,695 99.8402 363,139 0.1477 29,724 0.012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45,690,186 99.9319 95,725 0.0389 71,647 0.0292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定对象发行 A 84,53 363,1 29,72
股股票股东大 1,354 39 4
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胡艳晖、艾慧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