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73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碳排放配额结余量交
易的议案》,公司拟出售 2023 年碳排放配额结余量 17.49 万吨,出售价格约 100
元/吨,交易总金额约 1,749.00 万元(含税),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全国碳排放
权交易系统进行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www.see.com.cn)的《关于公司进行碳排放配额结余量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71)。
一、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大宗协议交易的方式出
售碳排放配额结余量 17.4933 万吨,成交价格 97.80 元/吨,交易总金额 1,710.84
万元(含税)。公司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额结余量的计划已执行完毕。
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额结余量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额结余量 17.4933 万吨,相关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
益,扣除相关费用后,预计影响 2024 年度净利润 1,206.79 万元。具体数据以审
计确认为准。
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额结余量的所得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补充公司未来
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持
续提升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