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113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 23 号升龙环球大厦 42 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曾而斌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
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海
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生以线上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董事会秘书黄甜甜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604,087,268 99.9745 115,508 0.0191 38,426 0.0064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604,013,309 99.9622 101,368 0.0167 126,525 0.021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陈鸣剑、丁泽政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