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复旦复华: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5 22:09:40

 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公告编号:临 2024-066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在 2024 年 12 月 23 日、12 月 24 日、12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
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编
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403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与本源量子计算科技(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源量子”)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销售服务相关的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约定我公司为销售服务顾问,非独家代理,本源量子在我公司代理区域内
有权委托/授权其他代理商进行销售代理活动。该销售代理活动需进行销售项目
备案,目前尚无明确客户,暂无任何销售项目备案。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
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各项具体内容与细节以后续正式订立的合作协议为
准。若双方未就金额或其他细节达成一致,则双方相关销售服务合作不再进行。
因此该销售代理活动并非必然发生,也不是持续性业务,具有一定的偶发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 2024 年 12 月 23 日、12 月 24 日、12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
慎投资。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及外部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上海奉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在 2024 年 12 月 23 日、12 月 24 日、12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
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2024 年 前 三 季 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32,208,610.0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
-39,179,130.41 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
                                         (编
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403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相关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我公司为销售服务顾问,非独家代理,本源量子
在我公司代理区域内有权委托/授权其他代理商进行销售代理活动。该销售代理
活动需进行销售项目备案,目前尚无明确客户,暂无任何销售项目备案。本协议
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各项具体内容与细节以后续正
式订立的合作协议为准。若双方未就金额或其他细节达成一致,则双方相关销售
服务合作不再进行。因此该销售代理活动并非必然发生,也不是持续性业务,具
有一定的偶发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
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2-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2-25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