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8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
开了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的回购总金额,及不超过人民币 45.00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
分 A 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
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9)。现
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最低价为人民币 37.50 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99,737.00 元(不含
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后续公司将根据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