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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鸣股份: 关于不向下修正晓鸣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5 21:58:45

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4-141
债券代码:123189       债券简称:晓鸣转债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晓鸣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于不向下修正晓鸣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晓鸣转
债”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12 月 26 日重新起
算,若再次触发“晓鸣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
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3 号)同意,公司于
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329,000,000.00 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3189”,债券简称“晓鸣转债”。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
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 月 12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10 月 12 日起至 2029
年 4 月 5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初始转股价格确定及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 月 12 日)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12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
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90,211,500 股减少为 189,498,611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晓鸣转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
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应作出相应调整,鉴于公司
因回购注销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晓鸣转债”转股价格从 19.43 元/股调整为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89,504,147 股减少为 187,561,272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晓鸣转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
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应作出相应调整,鉴于公司
因回购注销完成限制性股票,“晓鸣转债”转股价格从 19.46 元/股调整为 19.5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
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
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
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收盘,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
鸣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晓鸣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等因素影响出现较大波动,目前股价未
能客观体现公司价值,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的基本情
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
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晓鸣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
不向下修正“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12 月 26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
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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