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2024-08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
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0.555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弘立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颜世富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徐洪胜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50,572,337 98.7617 1,689,369 1.1080 198,422 0.1303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 个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卢昶宪、郭一君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