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为福建天马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天马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天马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799 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533,88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86.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金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6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与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序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募
项目名称 23 日项目募集资金
号 总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使用进度(%)
鳗鲡生态养殖基地
一、 37,623.47 21,334.04 13,561.90 63.57
建设项目(二期)
陈策楼镇天马科技
产业园项目
武宁县上坪生态养
殖有限公司鳗鲡现
代智慧农业产业园
项目
二、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7,757.83 7,757.83 100.00
合计 45,623.47 29,091.87 21,319.73 /
注:(1)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2)合计数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
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鳗鲡生
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
情况如下:
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态日期 状态日期
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二期)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旨在推动公司鳗鱼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促进鳗鱼养殖产业规模化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公司前期已结合行业格局、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公司当前业务状况及未来战略
规划等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审慎地可行性研究与分析。本次募投项目由
于涉及在广西、江西和湖北等多个地区的养殖基地建设,所处行业及市场最新环
境、资源交付进度、各基地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均有所差异。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节奏进行适当调整,在
资金安排上采取了更为稳健的策略,建设施工阶段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叠加连续
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影响及布局规划调整优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阶段性放缓。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
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公司对募投项目中审批、采购、需求分析、
方案设计、建设施工、验收、运行保障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切实确定并扎
实落实项目的具体建设任务,把控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果,保证投资效益,保护
股东权益。
为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和项目
效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安全合理地运用资金,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经公司谨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
投资的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三)保障延期后募投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
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
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
决策,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密切关注内外部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
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展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
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
股东的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
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 佳 邓 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