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48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 9 号 重庆君豪大饭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7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45,099,18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6.924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单继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45,059,829 99.9839 36,939 0.0151 2,414 0.001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关 于 选 举 蒋 仁 生 245,005,096 99.9616 是
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 于 选 举 刘 志 刚 245,004,098 99.9612 是
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 于 选 举 李 春 生 245,004,098 99.9612 是
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关 于 选 举 陈 利 先 245,004,091 99.9612 是
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 于 选 举 胡 耘 通 245,004,092 99.9612 是
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 于 选 举 崔 萱 林 245,004,089 99.9612 是
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关 于 选 举 范 红 女 245,004,088 99.9612 是
士为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修订公司 44,18 99.9110 36,93 0.0819 2,414 0.0054
章程的议案 4,247 9
关于选举蒋仁 44,12 99.7872
生先生为公司 9,514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刘志 44,12 99.7850
刚先生为公司 8,516
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李春 44,12 99.7850
生先生为公司 8,516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刘力 44,12 99.7851
文先生为公司 8,555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陈利 44,12 99.7850
先生为公司第 8,509
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胡耘 44,12 99.7850
通先生为公司 8,510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崔萱 44,12 99.7850
林先生为公司 8,507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范红 44,12 99.7850
女士为公司第 8,506
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
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过半数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24%;反对36,93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4%;弃权2,41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87%;议案2.03同意5,628,51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87%;议案2.04同意5,628,555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9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86%;议案3.03同意5,628,50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86%。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86%。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张树、向姣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