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嘉和”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亿嘉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130,92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7.51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707,737,764.2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272,176.56 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7,465,587.66 元。2021 年 4 月 1 日,在扣除证券承销费
人民币 7,000,000.00 元(含税)后,承销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余额
人民币 700,737,764.22 元转入公司指定人民币账户内。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出具
(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3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了《验资报告》
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特种机器 室内轮式智能巡检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6,867.92 16,867.92
人研发及
产业化项
目 消防搜救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5,279.92 25,279.92
合计 70,773.78 70,773.78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已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金额
特种机器 室内轮式智能巡检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6,867.92 11,610.49
人研发及
产业化项
目 消防搜救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5,279.92 19,936.56
注
合计 69,746.56 54,766.74
注:公司原计划补充流动资金 8,600 万元中,包含了应付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此处
按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 7,572.79 万元进行列示。
三、前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综合考虑后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手续办理、设备安
装调试等所需的时间周期,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说明
综合外部环境以及公司经营情况,本着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维护股东利益的
原则,公司审慎控制了项目投资进度。根据目前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后续工程
施工、竣工验收手续办理、设备安装调试等所需的时间周期,公司经谨慎研究,
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
项目名称 建设具体内容
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核查意见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
项目名称 建设具体内容
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室内轮式智能巡检机器人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特种机器人研发 室内智能巡检操作机器人
及产业化项目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消防搜救机器人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实际
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后,未改变募投
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6 票同意、
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
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行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核查意见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
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
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同意亿嘉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
项。
(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沁磊 孟 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