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 中装 公告编号:2024-135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装转2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
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
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166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1,16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16,000.00
万元。
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 11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装转 2”,债券代码“127033”。
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装转
股份。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装转 2”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6.33 元/股。
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根
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中装转 2”
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 6.33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6.2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在《证券时
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销 2019 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上述原因涉及的尚未解锁的 122,500
股与 6,828,4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
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中装转 2”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
币 6.28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6.3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生
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
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 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中装转 2”的转
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 6.31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6.2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价格的议案》,“中装转 2”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 6.29 元/股调整为人
民币 5.1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
三、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中装
转 2”的转股价格(5.14 元/股),则“中装转 2”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
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情况
自 2024 年 12 月 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
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
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