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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恒辉安防: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4 20:50:47

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4-100
债券代码:123248     债券简称:恒辉转债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详见于2024
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
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为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550%,成交的最低价
格为人民币21.8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21.9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为人民币1,752,1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
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
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
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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