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4-113
债券代码:123202 债券简称:祥源转债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
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46 名激励对象对应
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43.452 万股进行作废,对预留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5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共计 7.305 万股进行作废,本次合计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具体内容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
应报告。
(二)2022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
(三)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2-035)。
(四)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
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五)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8 日。
(六)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 年 4 月 7 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3)。
(七)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 , 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
(八)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12)、《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归属期作废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
绩考核要求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5%;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票第一个归属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
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
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根据本激励计划第五章的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
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46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共计 43.452 万股进行作废,对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5 名激励对象
对应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7.305 万股进行作废,本次
合计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757 万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
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已对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此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
系因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的业绩考
核要求。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等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上海君澜律师事
务所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及作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
调整及作废/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
整后的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次作废/回购注销的原因、人数、数量及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
源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
/作废及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按
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
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作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
意见书。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