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亚通精工: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19 21:13:37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4-097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新亚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新亚通在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的本金金额不超过 9,600 万元的融资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已实际为新亚通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27,450.00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新亚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间内,为新亚通在兴业银行的本金金额不超过 9,600 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4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
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等,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
最高不超过 17 亿元的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资产负债
率 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
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5 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编号为 2024-021 号、2024-026 号和 2024-036 号的公
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765759668G
   成立时间:2004 年 8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卜范智
   注册资本:1,800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经济开发区玉海街 689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
色金属铸造;汽车轮毂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
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
货物);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
                                (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新亚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新亚通总资产为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新亚通总资产为 742,899,129.61 元,总
负债为 533,306,695.35 元,净资产为 209,592,434.26 元,2024 年 1-9 月的营业收
入为 434,332,747.70 元,净利润为 38,137,092.58 元。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保证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额度:债务本金 9,600 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
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
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
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
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
同时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
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71,920.68 万元(全部为对合并范
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93%,除上述担保外,公
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
担保。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2-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2-19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