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会议的全体人
员自觉遵守。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
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
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查处。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和股东提问”议程。需要在股东大会
上发言和提问的股东,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填写“股东发言、提
问登记表”,将有关问题和意见填在登记表上,由工作人员汇总后,
递交会议主持人。股东发言原则上按持股数量由多到少进行排序。
五、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为
公平起见,保障愿意发言的股东都能发言,每个股东只能发言一次,
一般不超过 5 分钟;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
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累积投票制议案请填写每一分项的股
份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计票
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
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10 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第一项: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幕并宣布股东及代表资格审查结果;
第二项:听取各项议案报告
第三项:股东审议议案并提问;
第四项:推选现场会议监票人、计票人;
第五项:投票表决;
第六项:统计并宣读计票结果;
第七项: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第八项: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第九项:签署会议记录。
议案一
关于聘用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相关规定,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委
托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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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中国核电拟将 2024 年投资计划由 1215.5 亿元调整
为 1256.3 亿元,调增 40.8 亿元。本次投资计划调整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一
是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项目实际进展,对部分核电项目、单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等增加投资额度;二是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适度增加资本运营股权投资额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