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4-164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四川
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
司及四川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2,000
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已为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 2,950 万元,已为四川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 47,614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 153,861.05 万元(含本次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行邛
崃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邛崃天银”)
与成都农商行邛崃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 1,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
证;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邛崃支行”)签订
《保证合同》,为邛崃天银与成都银行邛崃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 1,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与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渝农商金融租
赁”)签订《保证合同》,为四川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
步长”)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 2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二)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年度)会议,于
股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4 年度公司
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8 亿元的综合融资额
度。上述融资事项如需采用保证或抵押等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 78 亿元人
民币,其中,对本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 280,000.00 万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
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 263,000.00 万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
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 237,0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
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
准。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
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
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和 2024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新
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十三次(年度)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授权额度范围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邛崃天银
名称: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11 月 03 日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注册资本:20,3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工业园区台资园路 17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药品片剂、合剂(含口服液)、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
剂、口服溶液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凭相关许可证在许可的有效期限内从事经
营)。
邛崃天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91.3793%、陈隽平持股 1.9705%、地
丁屋(香港)有限公司持股 1.9705%、王益民持股 0.9852%、段琳持股 0.9852%、
郭治民持股 1.4778%、刘鲁湘持股 0.2463%、胡孝文持股 0.2463%、陈静持股
陈隽平(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蒲晓平的配偶)、王益民(公司董事、副
董事长、常务副总裁)、段琳(公司董事、副总裁薛人珲的配偶)为公司关联自
然人;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51,513.50 万元,负债总额 23,255.00
万元,净资产 28,258.50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0,337.92 万元,净利
润 6,150.3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5.14%。(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42,436.54 万元,负债总额 16,172.84 万
元,净资产 26,263.70 万元,202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9,957.50 万元,净
利润 3,081.5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8.1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泸州步长
名称:四川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09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杨春
注册资本:肆亿肆仟万元整
住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康乐大道西段 480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药品委托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泸州步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96.865%,四川天润元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持股 2.00%,陈隽平持股 1.00%,王宝才持股 0.09%,王新持股 0.045%。
陈隽平(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蒲晓平的配偶)、王宝才(公司财务总监)、
王新(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94,446.55 万元,负债总额 170,483.37
万元,净资产 23,963.18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272.32 万元,净利
润 6,256.7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7.68%。(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12,791.46 万元,负债总额 189,037.96
万元,净资产 23,753.50 万元,2024 年 1-9 月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32.19 万元,
净利润-209.6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8.84%。(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成都农商行邛崃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公司为邛崃天银与成都农商行邛崃支行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签订的《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提供 1,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
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债
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
债务而言,保证期间计算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或保函,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
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计算至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
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
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公司与成都银行邛崃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公司为邛崃天银与成都银行邛崃支行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签订的《借款合
同》提供 1,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提前到期
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
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融,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为
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成都银行邛崃支行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
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
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
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成都银行邛崃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成都银行邛崃支行为实现债权和
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
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
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三)公司与渝农商金融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公司为泸州步长与渝农商金融租赁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签订的《融资租赁
合同》提供 2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
保证期间为债权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承租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
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押金、留购
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公证费、公告费、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
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运输、拍卖、评估等一切合理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邛崃天银、泸州步长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其稳
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
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公司持
有邛崃天银 91.3793%股权,持有泸州步长 96.865%股权,具有绝对的经营控制
权,邛崃天银、泸州步长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故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该
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实施有效
控制,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风险可控;提供担保亦是公司
合并范围内基于业务拓展需要的合理配置,主要为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
营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