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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19 06:42:39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78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
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产
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同意将募投项目“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
备扩产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本次调整未改变募
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行业
发展情况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
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江苏容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9,180.00 万元(该金额为含税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求,有利于
公司业务的发展;2025 年关联交易预计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议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
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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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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