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78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
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产
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同意将募投项目“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
备扩产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本次调整未改变募
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行业
发展情况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
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江苏容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9,180.00 万元(该金额为含税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求,有利于
公司业务的发展;2025 年关联交易预计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议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
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