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对 2025 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属于公司开展
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事项,交易内容合法合规,交易额度的预计审慎合理,交易
对手方履约能力良好,符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同时,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的设定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
表决。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朱佳俊(签字): 朱佳俊 马晓旻(签字): 马晓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