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9 证券简称:正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公司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10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0,4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结果为准。
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2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2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杭州达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
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
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
制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章潘桥村(犁头金)
咨询联系人:王杭燕、王寅
咨询电话:0571-57573593
传 真:0571-8236742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