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4-09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事项。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分别审议
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可转债发行有关的相关事宜以及延长前述授权有效
期的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可转债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公司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以来,公司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有序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
化、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
司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所作的
决定。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事项。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可转债发行有关的
相关事宜以及延长前述授权有效期的相关事宜,本次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 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
次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