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12/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预计回购金额 500 万元~1,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5.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73.56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4562%
实际回购金额 599.7048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39 元/股~10.22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议案》。2024 年 1 月 13 日,公司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2 月 1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4)。
(二)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完成实施回购股份,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73.5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62%,回购最高价格 10.22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6.39 元
/股,回购均价 8.15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5,997,048.00 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
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暨《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0)。自回购事项开展之日起至本公
告披露日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减持自身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3,252,600 57.84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7,984,808 42.16 161,237,408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735,600 0.46
股份总数 161,237,408 100.00 161,237,408 100.00
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园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93,252,600 股于 2024 年 9 月 2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1)
。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735,600 股,已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自本公告披露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
规则》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将剩余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