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23187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 3 户,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为 50,735,294 股,占公司总股本 65.35%。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1 号)核准,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20.0000
万股,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后公司总
股本为 7,275.8822 万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5,455.8822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74.9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820.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1%。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4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69.00 万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为 46,9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超达转债”,债券代码“123187”。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
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 月 11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
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10 月 11 日起至 2029 年 4 月 3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超达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自 2023 年 10 月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
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完成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以 2024
年 7 月 25 日为授予日,以 15.9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9 名激励
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该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为 77,638,506 股,其中公司限售股份
数量为 52,213,0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25%,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3 名,分别为冯建军、冯峰、冯丽丽。根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冯建军、冯峰、冯
丽丽做出的承诺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建军、冯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如果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
务。
(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规定,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自然人股东冯丽丽承诺: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规定,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合 计 50,735,294 50,735,294
注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冯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44%,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份
高管锁定股 422,794 0.54% +3,750,000 4,172,794 5.37%
股权激励限售股 1,055,000 1.36% - 1,055,000 1.36%
首发前限售股 50,735,294 65.35% -50,735,294 -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
份
三、总股本 77,638,506 100.00% 0 77,638,506 100.00%
注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冯峰现任公司董事长,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后,其
直接持股的 75%(3,750,000 股)将计入高管锁定股。
注 2:鉴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内,本公告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截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的股本总数 77,638,506 股计算。
注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超达装备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超达装备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超达装备本次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